
在心理服務中心,常接到民眾來電詢問:「他一喝完酒就發酒瘋不睡覺,我們都不能睡,一定要陪他講話,要不然就會大發雷霆摔東西,更慘,怎麼辦?」「他為了不讓我發現喝酒,偷偷在外面喝,不去工作,跌倒送醫後醫院通知我,這樣還不是一樣被我發現,反而還要照顧他」。這些抱怨裡夾雜了很多擔憂、困惑與憤怒,到底要如何跟有酒癮的家人互動?以下有幾個簡單的解說協助了解。
酒癮問題,在DSM-5精神疾病診斷標準裡,稱為「酒精使用障礙症」,診斷標準含12個月內出現以下至少兩項:比預期還大量的使用酒精、持續渴望及無法戒除、很多時間花在取得酒精、因喝酒無法完成工作、學業或居家義務、引發人際問題、減少或放棄社交、在會傷害身體的前提下、知道已經引起身心問題的前提下仍反覆飲酒、出現耐受性、戒斷症狀等。所以個案不是「壞習慣」,而是在大腦累積了不利的變化,是真的「生病」,但往往酒精使用的問題被看作是「道德與意志力的缺損」,沒有積極接受治療,狀況難以好轉。工作人員在電話裡會對求助的家屬進行簡單的衛教,並提供多元專業管道幫助他們。以馬偕醫院為例,有三種專業管道:1.門診治療-由精神科醫師評估其酒精使用的問題,輔以身體檢查,讓個案對自己的健康問題有所了解,醫師給予相對應的治療藥物、再加上酒癮特別門診之個案與家屬認知教育團體。2. 心理治療-由心理師採「動機強化治療」強化個案的戒治動機,若無法馬上承諾完全戒治的個案,則進行減害飲酒的處遇-比方說討論怎樣的飲酒量不會影響正常生活功能作為前提,漸進式地減量;再加上正念(mindfulness)團體幫助個案覺察自己的飲酒衝動並練習不隨著起伏,允許衝動出現,允許衝動退去;心理師也會進行家屬支持團體,教導家屬有效的因應方式。3.個案管理-延續自殺防治中心的個案管理模式,定期評估與追蹤個案接受幫助後的成效,並建立長期的個管關係,讓案家與治療團隊保持良好的溝通管道,有助於後續持續性的改善。由此可見,治療團隊非常重視案家的需求,畢竟照顧者的壓力之大,並非三言兩語同理就可以處理,後續有效問題解決的團隊工作可給予較為深入的幫忙,所以很強調家屬的共同參與,更加有助於提升案家的共同生活品質。
辯證行為治療(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)針對家屬的行為技巧訓練裡,若有特定目標如-「如何有效的邀請酒癮患者就醫?」提出了幾點概念,英文簡寫DEAR MAN,以下各個步驟介紹:
許多DBT研究顯示,照顧精神疾病的家屬有許多身心壓力,但有參加家屬行為技巧訓練研究組家屬,其焦慮與憂鬱症狀明顯低於沒有參加行為技巧訓練的控制組家屬,故未來在酒癮案家的服務中,可更有系統的建立家屬行為技巧訓練,相信能夠幫助案家穩定自己,進而幫助有飲酒問題的個案。
綜上所述,酒癮是一種疾病狀態,照顧的家人需有耐心,找到適合的專業團隊,與團隊合作,並學習互動技巧,才能在這個極度容易取得酒精的社會當中,與個案一同生存下來,提升生活品質。
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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